什么是美國EB-5直接投資和區域中心投資?
點擊量:680 日期:2024/7/25 11:11:27
自1990年起,美國開始向投資者發放EB-5移民簽證,為他們提供了獲取美國綠卡的機會。為了獲得此類簽證,申請者必須在美國的企業進行投資,并為美國的技術工人創造至少十個就業崗位。
投資者可以選擇獨立投資企業(即直接投資),也可以通過區域中心進行投資,這些區域中心是在目標就業區運營的公司,例如農村地區、高失業率的城市區域或是基礎設施項目。大約95%的投資者都是通過區域中心參與EB-5投資計劃的。
美國EB-5直接投資是指任何不通過區域中心進行的投資。申請人選擇一個項目,投資于新的商業企業并獨立控制業務。
新的商業企業被定義為可持續開展業務而創建的任何營利性活動。此類企業可能包括獨資企業、合伙企業、合資企業、公司、商業信托、有限責任公司和其他公有或私營實體。
非營利活動不符合EB-5簽證計劃的資格。
區域中心是經過認證的實體,匯集了來自多個外國和國內投資者的資金。積累的資金為大型項目提供資金,例如酒店、滑雪勝地、競技場和零售項目。
要獲得 EB-5 計劃的資格,區域中心必須每年獲得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(USCIS)的批準。如果區域中心沒有向USCIS提交所需信息,或者未能確認它繼續促進經濟增長,它將失去USCIS的批準。
最低投資額。除了投資選項外,申請人還必須選擇他們希望投資的資本金額。最低金額為80萬美元。它適用于目標就業區,即農村地區或失業率至少為全國平均水平150%的高地區。如果投資者選擇非目標領域,最低投資額將增加到 105萬美元。
投資者可以選擇獨立投資企業(即直接投資),也可以通過區域中心進行投資,這些區域中心是在目標就業區運營的公司,例如農村地區、高失業率的城市區域或是基礎設施項目。大約95%的投資者都是通過區域中心參與EB-5投資計劃的。
美國EB-5直接投資是指任何不通過區域中心進行的投資。申請人選擇一個項目,投資于新的商業企業并獨立控制業務。
新的商業企業被定義為可持續開展業務而創建的任何營利性活動。此類企業可能包括獨資企業、合伙企業、合資企業、公司、商業信托、有限責任公司和其他公有或私營實體。
非營利活動不符合EB-5簽證計劃的資格。
區域中心是經過認證的實體,匯集了來自多個外國和國內投資者的資金。積累的資金為大型項目提供資金,例如酒店、滑雪勝地、競技場和零售項目。
要獲得 EB-5 計劃的資格,區域中心必須每年獲得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(USCIS)的批準。如果區域中心沒有向USCIS提交所需信息,或者未能確認它繼續促進經濟增長,它將失去USCIS的批準。
最低投資額。除了投資選項外,申請人還必須選擇他們希望投資的資本金額。最低金額為80萬美元。它適用于目標就業區,即農村地區或失業率至少為全國平均水平150%的高地區。如果投資者選擇非目標領域,最低投資額將增加到 105萬美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