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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重啟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,投資3000萬港幣即可移民香港
點擊量:1219    日期:2023/10/25 17:25:40
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新一期《施政報告》中提到,將落實“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” ,使在香港投資于股票、基金、債券等資產(房地產除外)3000萬港元或以上的合資格投資者,可以透過計劃申請來港,以增強香港資產及財富管理、金融及相關專業服務界別的發展優勢,細節今年內公布。

香港特區政府于2003年推出了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(以下簡稱“計劃”),旨在讓符合條件的投資者通過在香港投資于指定的資產類別,獲得來港居住和發展的機會。然而,由于市場變化和政策調整,該計劃于2015年暫停,直到2023年才宣布重新啟動。

那么,新的計劃與舊的計劃有哪些具體的差異?對投資者有什么影響?哪些人適合選擇這個項目?本文將為您一一解答。

新舊計劃的差異

根據香港政府的公布  ,新的計劃在以下幾個方面與舊的計劃有所不同:

- 投資范圍:新的計劃以原有的計劃為基礎,擴大適用的投資范圍,包括在香港上市的股票、由香港上市公司、政府或由政府全資擁有或部分擁有的實體發行或全面保證的債券、政府認可機構發行的后墊債券、合資格的集體投資計劃(包括投資相連保險計劃)、以人民幣計價的資產、以及在金融資產以外、有利香港長遠發展的投資類別。這意味著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風險偏好和收益期望,選擇更多樣化和靈活性更高的投資產品。

- 投資金額和年期:新的計劃將根據市場情況和投資者的需求,定期調整投資金額和年期的要求。目前,新的計劃規定,投資者必須在香港投資不少于3000萬港元,并且在申請時已經持有該投資至少兩年。此外,投資者必須承諾在來港后繼續持有該投資至少七年,方可獲得永久居留權。這意味著投資者需要有長期的投資規劃和承受能力,以應對市場的波動和政策的變化。

- 申請條件:新的計劃對申請人的個人條件沒有太大的變化,仍然要求申請人年滿18歲,無犯罪記錄,有足夠的財力支持自己和家屬在香港的生活,以及具備基本的中文或英文水平。不過,新的計劃增加了對申請人的投資背景和經驗的考核,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,以證明其具備合適的投資知識和能力。

- 居留權利:新的計劃對申請人及其家屬(包括配偶和未滿18歲的子女)在香港的居留權利沒有太大的變化,仍然按照一般入境事務處(以下簡稱“入境處”)的規定,給予申請人及其家屬兩年、三年、三年和永久居留權的逐步安排。不過,新的計劃強調了對申請人及其家屬在香港的實際居住情況的監督,要求申請人及其家屬在每個居留期內至少在香港居住不少于180天,否則可能影響其下一次或永久居留權的申請。

對投資者的影響

新舊計劃的差異對于投資者來說,既有利也有弊。從積極方面看,新的計劃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多元化和靈活性更高的投資選擇,讓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和目標,在香港享受高質量和高效率的金融服務。同時,新的計劃也為投資者提供了一個穩定和可靠的途徑,來實現自己和家人在香港安居樂業、享受優質生活的愿望。從消極方面看,新的計劃也增加了投資者的風險和成本。首先,新的計劃提高了投資金額和年期的要求,使得投資者需要有更強的財力和耐心,才能完成整個計劃。其次,新的計劃加強了對申請人個人條件和實際居住情況的審核,使得投資者需要有更充分的準備和更真誠的態度,才能通過入境處的審批。

適合人群

綜合考慮新舊計劃的差異和影響,我們認為以下幾類人群比較適合選擇香港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:

- 有較強財力和長期投資規劃,在香港尋求多元化和靈活性更高的金融產品和服務。
- 有較高風險偏好和承受能力,在香港尋求高收益和高增長的投資機會。
- 有較強的投資背景和經驗,在香港尋求與國際金融市場的接軌和溝通。
- 有較強的移民意愿和動機,在香港尋求穩定和可靠的居留權利和優質的生活條件。

如果您是一個有較強財力和長期投資規劃、有較高風險偏好和承受能力、有較強的投資背景和經驗、以及有較強的移民意愿和動機的人,那么香港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可能是您最佳的選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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