菲律宾特殊投资居民签证(SIRV)是由菲律宾移民局(BI)签发,并获得投资委员会(BOI)的认可,是根据1987年综合投资法典规定签发的特殊非移民签证。旨在吸引海外人士投资进入菲律宾,持有者可无限期居住在菲律宾和多次入境特权。
菲律宾特殊投资居民签证(SIRV)是由菲律宾移民局(BI)签发,并获得投资委员会(BOI)的认可,是根据1987年综合投资法典规定签发的特殊非移民签证。旨在吸引海外人士投资进入菲律宾,持有者可无限期居住在菲律宾和多次入境特权。
菲律宾SIRV签证法案依据
菲律宾1987年第226号行政命令《综合投资法》,第74、75条规定:
在菲律宾投资至少75000美元的外国人都可以获得特殊投资者居民签证。作为特殊投资者居民签证的持有人,外国人有权在其投资期间居住在菲律宾。
菲律宾SIRV投资要求
1、申请人必须将至少75000美元的金额存入比索定期存款最低期限为30天,最长期限为180天
2、指定存入银行:菲律宾土地银行(LBP)、菲律宾开发银行(DBP)
3、自发放临时SIRV签证之日起,投资者应在180天内将存款转换在符合条件的菲律宾企业的投资,并向BOI报告该投资
4、比索定期存款,未经BOI事先批准不得提取全部或部分金额
5、汇款的时间不得早于提出申请之前的一年
菲律宾SIRV的投资形式
1、购买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
2、从事投资委员会投资优先计划(IPP)所列领域的公司(政府为促进投资而开展的经济活动的优先领域)
3、从事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公司